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
一. 严格遵守,执行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,保护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。
二. 严禁在主控室吸烟,吃东西,自觉保持机房内安静,整洁,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,各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职责范围管理好软,硬件设施,不得擅自动用其他设备。
三.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重地,不得动用机器,仪器设备。
四. 外来人员参观,须到计算机实验室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,方可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带领参观。
五. 在网上使用他人的信息资源或软件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,应经常清除信息垃圾,不得长期超量占用磁盘空间,影响系统正常运行。
六. 妥善保管操作规程,定期更换口令并保密,不得向非本单位人员表演操作过程。
七. 如发现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,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
八. 严禁带火种进入主控机房,如发现机房内有烟雾甚至火焰,立即切断电源,对烟雾产生处,应检查原因,尽力扑灭,对火情,要尽快报警,同时要采取一切措施,控制并扑灭火焰。
九. 如果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,下班时,应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,关好门窗。